6 月 24 日,神雾环保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,神雾环保全资子公司洪阳冶化、神雾环保技术新疆有限公司分别与乌海神雾煤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 年 6 月 23 日签订了《乌海神雾煤化科技有限公司 40 万吨/年 PE 多联产示范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合同一”)和《乌海神雾煤化科技有限公司 40 万吨/年 PE 多联产示范项目设备买卖合同》 (以下简称“合同二”),合同金额合计 391,515 万元。

  (1) 合同一

  项目内容及规模:项目位于内蒙古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,建设总占地约 2768 亩。项目利用当地丰富的长焰煤和石灰石原料,生产电石中间产品,继而以电石为原料生产聚烯烃产品,副产乙二醇、电石渣、焦油、丁烯等。项目总规模为年产 120 万吨电石(中间产品)、40 万吨聚乙烯(最终产品)。包括石灰窑装置、电石装置、煤制气装置、乙二醇装置、乙炔装置、乙烯装置、聚乙烯装置、干馏煤气净化装置、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等。

  合同工期: 设计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1 日,施工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7 月30 日,工程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30 日。

      合同价格: 330,942 万元, 其中包含: 1)设备及材料采购费人民币 194,737万元。 2)安装、建筑工程费人民币 129,825 万元。 3) 工程设计费人民币 6380万元。

  (2) 合同二

  设备合同内容: 包含 12 台 48MVA 电石炉系统(单价 2824 万元,总价 33888万元),及 6 台 600t/d 石灰窑(单价 4447.5 万元,总价 26685 万元)。

  合同价格:合计 60573 万元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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